MEPC83會議落幕 CR歸納重點
【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 2025/04/15

▲▲各年分IMO目標值與範例燃料GHG強度值示意圖。(圖:驗船中心提供) ▼碳強度指標2027-2030年折減係數。(圖:驗船中心提供)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下稱CR)表示,國際海事組織(IMO)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第八十三屆會議(MEPC83)已於四月十一日落幕。經過漫長討論於最後舉行投票,IMO終於定案航運業溫室氣體減排中期措施,預計二○二八年起實施。

驗船中心(CR)整理關鍵結論如下:

自二○二八年一月一日起,國際航線總噸位五千以上船舶,需符合IMO所定年度燃料溫室氣體強度(GFI)目標值。若船舶實際GFI數值超過「直接合規年度GFI目標值」將落入Tier1,此區間超額排放量需按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q)一百美金費率繳納費用至IMO淨零基金。若再超出「基本年度GFI目標值」將落入Tier2,此區間費率將會高達三百八十美金/tCO2eq。以使用重油(HFO)作為燃料的船舶為例,二○二八年新規實施後,即會落入Tier2,一噸HFO成本預估將增加約一百美金。全航程使用化石液化天然氣(LNG)作為燃料船舶,預估在二○二九年以後將落入Tier1,二○三三年後也面臨落入Tier2風險。

另,若所使用燃料GFI不超過19CO2eq/MJ(例如綠色電製甲醇),將被認可為「零或近零溫室氣體排放技術、燃料與能源(ZNZs)」,可依其減排量獲得回饋。(註:2035以後須不超過14CO2eq/MJ)CR補充,MEPC83也針對「碳強度指標(CII)」折減係數(Z)進行研議,定案二○二七至二○三○年間,每年以二點六二五%幅度持續加嚴船舶能效規定。

為協助我國航運各界即時瞭解國際上最新船舶溫室氣體減排趨勢,CR已發布會議結論快報(https://www.crclass.org/mepc83/),摘要MEPC83重點內容,歡迎各航運先進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