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解廢棄物非法棄置 檢警環聯手合作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李安淳(左起)、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長顏旭明、環境部次長沈志修、環境部長彭啟明、法務部長鄭銘謙、台灣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及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共同宣示跨部會合作,聯手查緝環保犯罪打擊不法的決心。(記者王先國攝)
法務部長鄭銘謙、環境部長彭啟明於昨(十六)日在環境部會議室召開聯合記者會,公布檢警環運用科技工具分析蒐證,破獲跨縣市、跨區域之廢酸洗液及廢棄物非法棄置集團之查緝成果。出席記者會的檢警環機關首長還有環境管理署顏旭明署長、台灣高等檢察署張斗輝檢察長、台中地檢署張介欽檢察長、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李安淳總隊長等多人。昨日公布之案例為一一一年十月於中部地區查獲不法業者棄置廢酸洗液,全案經台中地檢署進行四波起訴,累計已起訴卅七人,並查扣犯罪所得高達一‧九億餘元,另由行政機關裁處追繳不法利得三千餘萬元。
鄭銘謙與彭啟明兩位部長強調,這不僅展現政府強力打擊不法的能力,更是向國人宣示,未來將以更緊密的跨部會合作,即時且有效的遏阻環保犯罪,並將犯嫌移送法辦。
環境部表示,關於昨日公布查獲跨縣市、跨區域之廢酸洗液及廢棄物非法棄置案,本案廢棄物棄置點,有三處由地方環保局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有一處公告為土壤污染整治場址,後續依法命污染行為人提送污染控制計畫及整治計畫。另苗縣苑裡鎮棄置點,苗縣環保局已於出入口處設置阻絕設施,以避免再遭棄置廢棄物,並要求廢棄物產源事業負連帶清理責任,目前已清理約六一○公噸廢棄物,且持續清理中。
環境部表示,如廢棄物未依規定再利用致污染環境,或任意棄置有害廢棄物,一經查獲,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
鄭銘謙與彭啟明兩位部長強調,這不僅展現政府強力打擊不法的能力,更是向國人宣示,未來將以更緊密的跨部會合作,即時且有效的遏阻環保犯罪,並將犯嫌移送法辦。
環境部表示,關於昨日公布查獲跨縣市、跨區域之廢酸洗液及廢棄物非法棄置案,本案廢棄物棄置點,有三處由地方環保局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有一處公告為土壤污染整治場址,後續依法命污染行為人提送污染控制計畫及整治計畫。另苗縣苑裡鎮棄置點,苗縣環保局已於出入口處設置阻絕設施,以避免再遭棄置廢棄物,並要求廢棄物產源事業負連帶清理責任,目前已清理約六一○公噸廢棄物,且持續清理中。
環境部表示,如廢棄物未依規定再利用致污染環境,或任意棄置有害廢棄物,一經查獲,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