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濱公園4區域禁入微型電動二輪車

▲淡水老街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圖:新北市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提供)
新北市高灘地工程管理處表示,為維護新北河濱公園內民眾安全,淡水老街、八里老街、新月橋、熊猴森樂園已公告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宣導期至五月三十一日止,自六月一日起,如有違反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道交條例)取締開罰,請民眾注意規定,以免觸法遭罰。
新北市轄河濱公園雖已公告適用道交條例,且禁止汽機車進入,然微型電動二輪車在該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中屬於自行車,非屬禁止進入車輛。但新北市政府考量淡水老街、八里老街、新月橋、新北大都會公園熊猴森樂園,為國際觀光區或為熱門景點,人潮眾多,縱使微型電動二輪車依道交條例以時速二十五公里行駛,仍易造成行人、用路人及民眾之危險;另也有業者及民眾私自拆除限速設備,致有超速情形,更增危險;亦已多次接獲民眾及民意代表反映,為維護民眾安全,確有禁止之必要。
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呼籲,四區域已公告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並將於現場設置告示牌,自六月一日起,如有違反者,均得依道交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裁罰新台幣三百元至一千二百元,請民眾務必注意相關規定,以免觸法遭罰。
新北市轄河濱公園雖已公告適用道交條例,且禁止汽機車進入,然微型電動二輪車在該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中屬於自行車,非屬禁止進入車輛。但新北市政府考量淡水老街、八里老街、新月橋、新北大都會公園熊猴森樂園,為國際觀光區或為熱門景點,人潮眾多,縱使微型電動二輪車依道交條例以時速二十五公里行駛,仍易造成行人、用路人及民眾之危險;另也有業者及民眾私自拆除限速設備,致有超速情形,更增危險;亦已多次接獲民眾及民意代表反映,為維護民眾安全,確有禁止之必要。
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呼籲,四區域已公告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並將於現場設置告示牌,自六月一日起,如有違反者,均得依道交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裁罰新台幣三百元至一千二百元,請民眾務必注意相關規定,以免觸法遭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