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推動藥政改革提升藥品供應韌性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為確保我國健保用藥供應穩定,避免全球經貿局勢改變、原物料或運輸成本高漲時藥品供應之風險,保障國民健康與生命安全、呼應世界衛生組織在地製造,爰以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及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並於今年四月二十六日經衛福部公告相關修正條文。
健保署表示,本次藥物支付標準及藥價調整辦法條文修正內容,對民眾用藥、製藥產業未來發展及加速新藥收載釋出政策利多。於條文新增平行審查機制和保險人主動收載藥品機制。為支持國內藥廠製造創新藥品,凡是在十大先進國家首次上市二年內新藥,或十大先進國家上市已滿五年、但屬國內製造之新成分新藥,將可比照首發新藥給予優惠核價。
健保署強調,本次修法之目的係為支持國內外藥商在國內製造,扶持國內藥廠投入資源或擴充生產量能,以提升國人用藥可近性。
健保署表示,本次藥物支付標準及藥價調整辦法條文修正內容,對民眾用藥、製藥產業未來發展及加速新藥收載釋出政策利多。於條文新增平行審查機制和保險人主動收載藥品機制。為支持國內藥廠製造創新藥品,凡是在十大先進國家首次上市二年內新藥,或十大先進國家上市已滿五年、但屬國內製造之新成分新藥,將可比照首發新藥給予優惠核價。
健保署強調,本次修法之目的係為支持國內外藥商在國內製造,扶持國內藥廠投入資源或擴充生產量能,以提升國人用藥可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