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年供產業用再生水 逾5900萬噸
內政部日昨舉辦「再生水推動十週年」活動,並頒獎給榮獲「一一二年度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建設評鑑計畫」優等獎的高雄市、臺南市及桃園市。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臺灣在面對極端氣候對於民生、產業影響的因應對策,就是持續強化整體調適韌性,其中包含推動再生水建設,當大規模乾旱發生時,再生水即可發揮供水穩定的特色,增進產業水資源調度彈性,目前每年供產業使用逾五千九百萬餘噸再生水,並持續在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及高雄六縣市擴大再生水建設,預計一一五年底年總供應水量將提高超過一億噸,同時將強化污水再利用效能及建立下水道相關工程減碳作業參考指引,以促使水資源永續循環及達成節能減碳目標,符合國家二○五○年淨零碳排的重大政策發展策略,迎接產業與民生用水皆能平衡供給的智慧用水新時代。
內政部補充,目前營運中的再生水廠有高雄鳳山、臨海;臺南永康、安平;臺中水湳及桃園桃北共六座,同時行政院也核定推動國內十六案再生水推動計畫,待十六座再生水廠全數完工後,全國再生水年供水量可達二億二千萬噸,將有效提升國內應變氣候變遷影響之降雨型態、傳統水源開發不易等對應調適能力,並持續透過再生水建設,讓污水處理廠變成都市儲備水資源的小水庫,並經由法令修訂及配套措施,讓產業大量使用再生水,把天然水資源保留給民眾使用,以確保民生及科技產業用水無虞。
內政部補充,目前營運中的再生水廠有高雄鳳山、臨海;臺南永康、安平;臺中水湳及桃園桃北共六座,同時行政院也核定推動國內十六案再生水推動計畫,待十六座再生水廠全數完工後,全國再生水年供水量可達二億二千萬噸,將有效提升國內應變氣候變遷影響之降雨型態、傳統水源開發不易等對應調適能力,並持續透過再生水建設,讓污水處理廠變成都市儲備水資源的小水庫,並經由法令修訂及配套措施,讓產業大量使用再生水,把天然水資源保留給民眾使用,以確保民生及科技產業用水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