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美術館「115年度美術館展覽申請」受理至114年7月15日止
【記者鄭沾誠/花蓮報導】 2025/05/09

「花蓮美術館」甫於去(113)年2月重新開館,以「靠海的美術館」形象定位出發,提供全國藝文創作者嶄新的藝術空間,館舍CIS識別以「Hualien」、「Art」及「Museum」的英文縮寫H、A、M作為視覺標誌,展現花蓮風景紋理,呈現海波粼粼的美學意象,帶給民眾耳目一新的休閒場域,營運至今已超過一年,逐漸成為花蓮民眾習以為常的生活記憶。

花蓮美術館的展示方向多元開放、鼓勵各類藝術探索,為鼓勵藝術創作者展現自我,將多元藝術活力帶入花蓮,啟發民眾欣賞藝文的興趣,提升城市人文美感,花蓮美術館常年提供1樓三處空間作為申請展覽使用,每檔展期預計1個月。

依據「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受理申請展覽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各項展覽應事先提出申請(見圖),欲申請者紙本表件資料請於114年7月15日前以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送達花蓮縣文化局視覺藝術科(花蓮市文復路6號),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者並須留意第五項規定,為擴大展出資源效益,當年度審查通過者,二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第三年始得提出申請。文化局受理申請後將邀集專家學者成立審查委員會辦理評審,經審查通過者始排定明(115)年度展出檔期並以公函正式通知結果。

「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受理申請展覽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及「申請展覽表件」,請逕至花蓮縣文化局網站(http://www.hccc.gov.tw/)→「便民服務」→「展覽申請」→「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受理申請展覽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及申請展覽表件」下載使用或親臨花蓮縣文化局視覺藝術科辦公室索取申請表。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03-8227121轉204視覺藝術科陳先生,請把握機會踴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