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重啟公地放領 宜蘭大南澳80公頃將開放申請 陳金德要求8月底完備相關作業 以利後續放領
【記者董秀雲/宜蘭報導】 2025/05/13

▲政院重啟公地放領,宜蘭大南澳八十公頃將開放申請,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要求八月底完備相關作業,以利後續放領。(記者董秀雲翻攝)
行政院為兼顧國土復育與土地正義,決定以宜蘭縣蘇澳鎮朝陽里大南澳地區八十公頃台拓地,重啟公地放領還地於民,此係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五月九日上午偕中央各部會官員至蘇澳鎮朝陽里朝陽社區發展協會,舉辦「台拓地公地放領說明會」,與會民眾上百人,多數是年邁長者及承襲務農的第二代、第三代。長期號召「還我土地」陳情行動的朝陽里長李順義表示,大南澳歷史性一案,攸關三00、四00名農戶的土地正義,感謝陳金德協助突破重重難關,讓大南澳農民得以落地生根,重獲歸屬感。陳金德並要求八月底完備相關作業,以利後續放領。

蘇澳鎮長李明哲指出,「遲來的土地正義」,原先以為爭取許久沒希望了,直至去年,陳金德多次率領部會官員親臨大南澳傾聽民意,居民們才又燃起一絲希望。感謝總統賴清德及行政院長卓榮泰,願以人民為念、還地於民、實踐土地正義。

陳金德表示,當年因程序因素,審查未能完備,以至於公地放領案停擺,在他擔任宜縣代理縣長期間就曾經辦此案,深知案件時間久遠、跨部會協調難度非常高,出任政委後,經一年多來密集跨部會議協調,終獲成果,政院已於日前拍板,有條件開放大南澳台拓地公地放領案。

據簡報資料指出,公地放領國有耕地計三九六筆,承租人次四二二筆,面積約八十公頃。財政部指非農牧用地、非耕地租約等不符規定情形、交通部指道路建設計畫範圍、農業部則指轄管農田水利設施,另宜蘭縣府指在都市計畫範圍、河川道路等公共使用不予放領。

陳金德於會中向民眾說明,此次大南澳公地放領標的,全數為大南澳都市計畫區以外農地,放領標準需符合民國九十二年已於內政部公地放領審議委員會審查過的案件。並以民國七十九年公告現值一坪四00元價格,有條件開放申請。需於民國六十五年九月以前,有租用農地、耕作事實,迄今租約未曾中斷者,且於九十二年公地放領審議通過的個案。

朝陽里長李順義表示,公地放領已經講了幾十年。大南澳先民當年到此墾荒、務農未能落地生根。隨著日人戰敗離台,土地收歸國有,先民及後輩只能以「向政府承租」方式,延續農地生產,租金一繳就是半世紀甚至更久。在停辦十八年重啟公地放領還地於民,這是大南澳歷史性一案,讓大南澳農民得以落地生根,重獲歸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