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出国应留意!中市法制局∶携带电子烟加热菸入境 最高处500万元罚锾
【记者张淑珠/台中报导】 2025/05/15

为保护国人健康,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电子烟等类菸品及未经核定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审查的指定菸品(含加热菸及其使用时必要的载具)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广告或使用,规范对象除菸品制造及输入业者外,亦包括非属菸品制造及输入的其他业者及自然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表示,实务上常见不抽菸民众未注意菸品有关规定,误以为帮亲友自国外携带电子烟及加热菸没什麽问题,回台湾入境时才惊觉是违法的。(如图)

法制局指出,即便有些国家未禁止电子烟及加热菸,依菸害防制法第15条第1项第2款、第3款及第26条第2项规定,民众一旦自国外携带电子烟及加热菸回台湾就违规,海关会加强拦检并移送地方政府卫生局裁罚,最低罚锾金额为5万元、最高罚锾金额为500万元,还会被要求销毁菸品,不可不慎!

法制局长李善植进一步指出,由於菸害防制法已有明文规定,纵使民众提起诉愿,也因违规事证明确,无法改变受罚并销毁菸品的结果。接近端午连假及璁假旅游旺季,李局长提醒民众出国应留意并遵守菸害防制法规定,以免荷包失血又危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