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2號機5/18除役 核安會續監督台電落實除役計畫及安全要求
核能安全委員會指出,核能三廠2號機運轉執照於今(十七)日屆期,台電公司依規劃預定於今日下午開始將機組降載、解聯至停止運轉,並於明(十八)日起進入除役期間。核安會將進行現場視察,確認該機組由運轉狀態至停機除役之轉換作業符合安全要求。
核三廠1號機已於一一三年七月廿八日進入除役期間,2號機亦將於一一四年五月十八日進入除役期間。核安會已於一一二年四月廿四日審查通過核三廠除役計畫,待台電公司提出環境部認可之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資料,經核安會確認符合核管法第廿三條規定後,即會依法核發核三廠除役許可。
目前台電公司正辦理核三廠除役計畫環評之相關作業,並於近日來函說明核三廠仍將依除役計畫之規劃,自一一四年五月十八日起廿五年內完成除役作業。核安會已要求台電公司儘速依規定取得及檢送相關資料,俾辦理核三廠除役許可核發作業。
台電公司在未取得核三廠除役許可前,仍應依核三廠除役計畫推動除役相關準備工作,如廠址歷史評估報告更新、輻射特性調查、用過核子燃料乾貯設施之興建規劃等,以順遂未來取得除役許可後之除役拆除作業。
核三廠2號機停機後,即會依一號機作法將反應爐內核子燃料移至用過燃料池暫存,核安會已參照國際間除役核電廠的管制作法及核一、二廠除役期間的管制要求,進行核安、輻安、保安、核子保防、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等之管制,規劃查證核子燃料從爐心移至用過燃料池之移出作業,並要求核三廠就用過核子燃料安全相關之系統設備(含用過燃料池)落實維護測試作業。核安會將持續監督台電公司,確保核三廠除役期間各項作業安全。
核三廠1號機已於一一三年七月廿八日進入除役期間,2號機亦將於一一四年五月十八日進入除役期間。核安會已於一一二年四月廿四日審查通過核三廠除役計畫,待台電公司提出環境部認可之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資料,經核安會確認符合核管法第廿三條規定後,即會依法核發核三廠除役許可。
目前台電公司正辦理核三廠除役計畫環評之相關作業,並於近日來函說明核三廠仍將依除役計畫之規劃,自一一四年五月十八日起廿五年內完成除役作業。核安會已要求台電公司儘速依規定取得及檢送相關資料,俾辦理核三廠除役許可核發作業。
台電公司在未取得核三廠除役許可前,仍應依核三廠除役計畫推動除役相關準備工作,如廠址歷史評估報告更新、輻射特性調查、用過核子燃料乾貯設施之興建規劃等,以順遂未來取得除役許可後之除役拆除作業。
核三廠2號機停機後,即會依一號機作法將反應爐內核子燃料移至用過燃料池暫存,核安會已參照國際間除役核電廠的管制作法及核一、二廠除役期間的管制要求,進行核安、輻安、保安、核子保防、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等之管制,規劃查證核子燃料從爐心移至用過燃料池之移出作業,並要求核三廠就用過核子燃料安全相關之系統設備(含用過燃料池)落實維護測試作業。核安會將持續監督台電公司,確保核三廠除役期間各項作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