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42)—法稅失衡拉警報 有效救濟待落實
【文/張森】 2024/08/17

▲大批民眾聚集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前,抗議枉法裁判。
113年8月2日大批民眾聚集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聆聽宣判。96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已經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中區國稅局卻仍違法強徵課稅,強搶民產!就此,太極門依稅捐稽徵法第28條請求退還強徵稅款。這場國內外矚目的宣判前後只花30秒,審判長劉錫賢宣判,原告之訴駁回!

太極門義務訴訟代理律師黃麗蓉直指,本件是稅捐稽徵法修法前即申請退稅,當時並無修正後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3項規定,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竟認為修正前經行政救濟確定案件亦不得申請退還,明顯自行增加法律所無之規定,嚴重侵害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利!黃麗蓉強調,81年度綜所稅判決後已經有許多新事實、新證據,證明課稅處分是錯誤的,國稅局強行課徵就是不當得利,本來就應該將不應收取的稅款退還人民,然法院竟枉法裁判,沒有善盡司法應督促行政機關糾錯改過之功能,讓國稅局坐享不當得利!這場審判再次突顯行政救濟制度失靈,人權不保,正義無法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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