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51)—稅務審查官來自稅捐機關人民不信任
▲民眾上街控訴拒作法稅奴隸。
立委莊瑞雄表示,他曾質詢稅務機關代表有關「稅審官」,因為角色的問題,讓當事人對「稅審官」沒有期待的可能性!因為站在老百姓的立場,武器就不對等,涉及到太多的爭議,尤其行政法院法官的養成,摸著良心說,一定會被稅審官牽著走。
蔡靜玫律師表示,「稅務審查官」顯然高度參考智財法院技審官的規定,但兩者本質是完全不同,因為稅務人員本來就要查稅,他有考核績效獎金的部分,立場是人民的對立面,跟技審官完全不同,智財法院是採當事人進行主義,技審官是完全中立。稅務案件人民敗訴率極高,人民沒有辦法信任由稅捐機關派員擔任稅審官,不如指派ㄧ位專家學者來審查。
陳清秀教授談到,設置「稅務審查官」應可協助法官發掘真相,掌握課稅稽徵實務之問題,加強保障納稅者權益,免於稽徵機關違法課稅公權力之侵犯,建議其配套措施為稅務審查官之「年終考績」考核,應由行政法院全權決定,避免稽徵機關介入干擾,導致影響其職務之公正行使。
立委黃國昌談到,「稅審官」如果從行政機關借調,以智慧財產法院裡面的技術審查官作例子,實際上從智慧財產局借調是由智慧財產局來加以考評,如果從行政機關借調由行政機關負責考評,是否會有大家擔心的官官相護的現象?
全國律師聯合會稅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朝安律師表示,「稅審官」的考評,應該要由司法院訂出考評,特別是考績各方面,不應該由稅務機關做考評,最重要的再加上「稅審官」如果借調過來之前,曾經有辦理的稅務案件,應該有清楚的迴避的規定。
蔡靜玫律師表示,「稅務審查官」顯然高度參考智財法院技審官的規定,但兩者本質是完全不同,因為稅務人員本來就要查稅,他有考核績效獎金的部分,立場是人民的對立面,跟技審官完全不同,智財法院是採當事人進行主義,技審官是完全中立。稅務案件人民敗訴率極高,人民沒有辦法信任由稅捐機關派員擔任稅審官,不如指派ㄧ位專家學者來審查。
陳清秀教授談到,設置「稅務審查官」應可協助法官發掘真相,掌握課稅稽徵實務之問題,加強保障納稅者權益,免於稽徵機關違法課稅公權力之侵犯,建議其配套措施為稅務審查官之「年終考績」考核,應由行政法院全權決定,避免稽徵機關介入干擾,導致影響其職務之公正行使。
立委黃國昌談到,「稅審官」如果從行政機關借調,以智慧財產法院裡面的技術審查官作例子,實際上從智慧財產局借調是由智慧財產局來加以考評,如果從行政機關借調由行政機關負責考評,是否會有大家擔心的官官相護的現象?
全國律師聯合會稅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朝安律師表示,「稅審官」的考評,應該要由司法院訂出考評,特別是考績各方面,不應該由稅務機關做考評,最重要的再加上「稅審官」如果借調過來之前,曾經有辦理的稅務案件,應該有清楚的迴避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