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進口黑胡椒檢出蘇丹色素 新北衛生局命業者下架回收
▲越南進口黑胡椒檢出蘇丹色素新北衛生局已命業者下架回收。(圖:新北衛生局提供)
食藥署針對進口黑胡椒產品食品業者進行抽驗,其中,新北市姚華有限公司於一一三年十月廿六日自越南輸入黑胡椒粒及黑胡椒粗粒(有效日期:一一四年十月十三日),及碩禾有限公司於一一三年九月廿一日自越南輸入黑胡椒粉(有效日期一一五年九月一日),皆檢出蘇丹色素四號,涉違反《食安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依同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八千萬元以下罰金,衛生局已命業者下架回收,將移請檢調偵辦。
衛生局今(三)日表示,姚華公司該批黑胡椒粒及黑胡椒粗粒進口量共計四百八十公斤,已販售約一百二十八公斤予散客及東南亞商店,已將庫存三百五十二公斤全數封存,截至十二月二日止已回收五十三公斤;碩禾公司該批黑胡椒粉進口量共九十公斤,已販售三十一公斤予散客及東南亞商店,目前陸續回收,另庫存約五十九公斤已由倉儲地所轄衛生局全數封存。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蘇丹色素非我國准用的著色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食品業者應落實原料自主管理,並確保食品製程應符合規定,將持續加強稽查,倘查有違法必定嚴懲。
衛生局今(三)日表示,姚華公司該批黑胡椒粒及黑胡椒粗粒進口量共計四百八十公斤,已販售約一百二十八公斤予散客及東南亞商店,已將庫存三百五十二公斤全數封存,截至十二月二日止已回收五十三公斤;碩禾公司該批黑胡椒粉進口量共九十公斤,已販售三十一公斤予散客及東南亞商店,目前陸續回收,另庫存約五十九公斤已由倉儲地所轄衛生局全數封存。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蘇丹色素非我國准用的著色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食品業者應落實原料自主管理,並確保食品製程應符合規定,將持續加強稽查,倘查有違法必定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