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市立體停車塔拆除年底前完成 釋放土地發展新商機
【記者方一成╱彰化報導】 2025/02/09

▲員林市公所此舉不僅能活化土地,更有助於促進市區發展,提升員林車站周邊經濟效益。(記者方一成攝)
員林市公所為改善市容觀瞻並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啟動市中心立體停車塔拆除計畫,預計於今年底前完成,並進行土地再開發,以提升市容與商業價值。員林市公所今(八)日表示,該停車塔自民國九十年啟用,但隨著周邊平面停車場增設及使用率下降,市公所決定報廢拆除,規劃短期內設立平面停車場,未來則委託專業公司評估商業開發可行性。此舉不僅能活化土地,更有助於促進市區發展,提升員林車站周邊經濟效益。

員林市立體停車塔的興建源於民國八十六年,當時員林鎮公所為解決員林車站周邊日益嚴重的停車問題,向交通部提出停車場規劃案,並獲得核准及補助。該停車場坐落於員林段五○九-一及五○九-六八地號市有土地,土地面積約四○○坪,於民國八十八年完成初步及細部規劃設計,同年八月二十日正式動工,並於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完工。這座立體停車場設有四座機械車塔,共提供二八○個車位,地面十九層、地下○層,總樓地板面積達五七二七.九四平方公尺,總工程經費為新臺幣二億一○三五萬九四三五元。自民國九十二年起營運,並自民國九十六年起委託民間業者經營,成為當地重要的交通設施之一。

然而,隨著周邊平面停車場的陸續設立,並且相較於傳統機械式停車場的操作時間較長、使用不便,加上民眾對機械停車塔的安全疑慮,該立體停車塔的使用意願逐年下降,與原先規劃的停車需求越來越不符。經過多年運作後,面臨使用效益降低、設施老化以及安全顧慮等問題,且該停車塔已經達到最低十五年的使用年限,經過多方評估後,市公所決定啟動報廢程序辦理拆除,拆除經費預估約為一○一六萬五○○○元,並計劃將該區土地進行再開發,釋放更多商業發展潛力。

隨著立體停車場的拆除,原土地範圍屬於商業區,可依照商業區容許的用途來規劃,如設立商場等設施,且緊臨員林車站,位於市中心,具有極高的開發潛力,因此市公所將委託專業公司評估適合的後續開發方向,並盡快啟動土地再利用計畫。 考量到招商進駐及大規模建設的期程需要一段時間,市公所將先行規劃該區域為平面路外停車場或納入路邊開單收費,並委託廠商經營,不僅能夠增加土地使用價值,還能夠達到活化土地的目的,預計在停車塔拆除後設置共三十三個停車位,每年約可收取新臺幣二十一萬餘元的權利金,並能有效緩解周邊的停車壓力,土地再開發也將為員林市帶來更多的商業與發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