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避免旅宿業者侵害消費者權益 籲政府制定評比機制
有網友在今年二二八連假花了五千元住宿費住兩晚,但卻住在像廁所一樣的房間,打壞原本旅遊興致;也有民眾二二八連假到墾丁遊玩,原本訂好一間位於山邊,有著漂亮景色的民宿,不過當天民眾抵達後,即被業者告知沒房間,並帶到另一間鐵皮屋,是一間非法民宿,不但空間超小,還有霉味,讓當事人獲得非常不舒服的旅遊體驗;也有民眾反映,有的旅館清潔工作不確實,例如業者將客人用過毛巾用來拖地、擦桌子及拿來擦整間廁所卻加以隱匿,引發許多民怨,也讓國旅蒙上陰影。
第二個例子新聞曝光後,下方出現多達五百多則留言「可謂一片罵聲」。有網友表示「十多年前聽到墾丁會想到旅遊,現在聽到墾丁,只會想到是「盤子」;也有人認為「這種現象政府都沒在管?花三千元結果住在不到一千元的民宿,若不用退差價,每個業者可能都會繼續這樣做」;也有民眾揶揄,「住宿費高漲情況普遍,連鐵皮屋都要三千元,國旅真的玩不起!」,更有網民直指「可能是業者為漲房價N倍,把原本景觀佳的房間賣給能出更高價客人,作法與第三世界國家差不多」。
進一步分析,此種無良業者就是看準訂房旅客都已抵達當地,抱持「能騙一組是一組」的惡劣心態,連帶重創我國旅形象。
為維護民眾住宿權益,並提升旅宿業形象,建議政府相關單位要儘速推動相關政策,確保民眾住宿權益:一、建議政府相關單位拍攝公益廣告於大眾傳播媒體、手機、網路進行宣導,若民眾遇到侵害住宿權益,如何救濟之步驟;二、設置檢舉信箱與專線,針對旅宿業者在網路刊登不實廣告,宣稱房間景色佳、屋況棒,實際卻將旅客房間降等行為,如經查有實據,政府就依法對業者重罰;三、政府相關單位每年針對旅宿業者進行服務品質評比,區分成五個等級(A至E級),表現最優良的A級業者予以公開表揚,指標包括假日住宿費不調漲,或房價控制在合理價位及房間清潔度;四、若屢屢出現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經列入E級住宿業者,要求業者應限期改善,並修法要求須在一年內前往政府委託機構上滿一定時數「提升服務品質課程與相關法令宣導;五、對旅宿業進行評比,建議要由政府相關單位委託第三方學術單位執行。
要提升我國內旅宿業服務品質,呼籲政府要傾聽基層民眾心聲,針對所反映之問題,督促業者在一定時間內改善,並制定旅宿業評比機制,對旅宿業服務品質加以分級,公布表現優異業者名單,以達成標竿學習效果,同時對損害消費者權益之業者予以重罰,唯有落實這些政策,才能確保消費者的住宿權益。
第二個例子新聞曝光後,下方出現多達五百多則留言「可謂一片罵聲」。有網友表示「十多年前聽到墾丁會想到旅遊,現在聽到墾丁,只會想到是「盤子」;也有人認為「這種現象政府都沒在管?花三千元結果住在不到一千元的民宿,若不用退差價,每個業者可能都會繼續這樣做」;也有民眾揶揄,「住宿費高漲情況普遍,連鐵皮屋都要三千元,國旅真的玩不起!」,更有網民直指「可能是業者為漲房價N倍,把原本景觀佳的房間賣給能出更高價客人,作法與第三世界國家差不多」。
進一步分析,此種無良業者就是看準訂房旅客都已抵達當地,抱持「能騙一組是一組」的惡劣心態,連帶重創我國旅形象。
為維護民眾住宿權益,並提升旅宿業形象,建議政府相關單位要儘速推動相關政策,確保民眾住宿權益:一、建議政府相關單位拍攝公益廣告於大眾傳播媒體、手機、網路進行宣導,若民眾遇到侵害住宿權益,如何救濟之步驟;二、設置檢舉信箱與專線,針對旅宿業者在網路刊登不實廣告,宣稱房間景色佳、屋況棒,實際卻將旅客房間降等行為,如經查有實據,政府就依法對業者重罰;三、政府相關單位每年針對旅宿業者進行服務品質評比,區分成五個等級(A至E級),表現最優良的A級業者予以公開表揚,指標包括假日住宿費不調漲,或房價控制在合理價位及房間清潔度;四、若屢屢出現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經列入E級住宿業者,要求業者應限期改善,並修法要求須在一年內前往政府委託機構上滿一定時數「提升服務品質課程與相關法令宣導;五、對旅宿業進行評比,建議要由政府相關單位委託第三方學術單位執行。
要提升我國內旅宿業服務品質,呼籲政府要傾聽基層民眾心聲,針對所反映之問題,督促業者在一定時間內改善,並制定旅宿業評比機制,對旅宿業服務品質加以分級,公布表現優異業者名單,以達成標竿學習效果,同時對損害消費者權益之業者予以重罰,唯有落實這些政策,才能確保消費者的住宿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