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設籍輔導通知已寄發 屋主務必24日前辦妥登記
房屋稅新制自去(一一三)年七月起實施,攸關大部分民眾權益的自住用房屋稅率,增訂須於該屋辦理戶籍登記才能適用。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為確保民眾權益,針對一一三年六月三十日以前自住房屋,經資料篩選尚無戶籍登記者,已於今(一一四)年二月十二日再次寄發設籍輔導通知書,提醒屋主務必於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前辦理戶籍登記。
稅務局指出,於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前,若是沒有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何一人戶籍登記的自住房屋,今年五月就會按其他住家用房屋稅率百分之二點六至百分之四.八課徵房屋稅,每年房屋稅至少差一.一七倍以上。此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供自住使用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基隆市一一四年期為一百二十萬二百元)以下者,稅率由百分之一.二調降為百分之一。
稅務局提醒,房屋稅新制實施後,首波輔導已於去年八、九月寄發設籍輔導通知書,提醒民眾辦理戶籍登記,但尚有部分民眾還沒有辦理,所以今年二月十二日再次寄發輔導通知書,收到輔導通知書的民眾,務必於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前辦理戶籍登記,免再提出申報,只要有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何一人戶籍登記的自住房屋,稽徵機關會主動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自住房屋設戶籍的人除了本人、配偶外,直系親屬也可以。所謂「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例如父母、祖父母、子女、養子女、孫子女…等;也包括「直系姻親」,例如岳父母,公婆,繼父母,繼子女…等。但兄弟姊妹是旁系親屬,並不符合自住房屋的規定。此外,遷入戶籍必須由遷入者(未成年子女由法定代理人或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攜帶原戶籍地戶口名簿、遷入地戶口名簿、遷入者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洽戶政機關辦理。
稅務局指出,於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前,若是沒有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何一人戶籍登記的自住房屋,今年五月就會按其他住家用房屋稅率百分之二點六至百分之四.八課徵房屋稅,每年房屋稅至少差一.一七倍以上。此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供自住使用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基隆市一一四年期為一百二十萬二百元)以下者,稅率由百分之一.二調降為百分之一。
稅務局提醒,房屋稅新制實施後,首波輔導已於去年八、九月寄發設籍輔導通知書,提醒民眾辦理戶籍登記,但尚有部分民眾還沒有辦理,所以今年二月十二日再次寄發輔導通知書,收到輔導通知書的民眾,務必於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前辦理戶籍登記,免再提出申報,只要有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何一人戶籍登記的自住房屋,稽徵機關會主動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自住房屋設戶籍的人除了本人、配偶外,直系親屬也可以。所謂「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例如父母、祖父母、子女、養子女、孫子女…等;也包括「直系姻親」,例如岳父母,公婆,繼父母,繼子女…等。但兄弟姊妹是旁系親屬,並不符合自住房屋的規定。此外,遷入戶籍必須由遷入者(未成年子女由法定代理人或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攜帶原戶籍地戶口名簿、遷入地戶口名簿、遷入者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洽戶政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