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農控百大青農霸凌

花蓮縣中區檳榔農民聯合向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陳情,二十七日張議長辦公室人員會同光復鄉公所農觀科人員、縣議員蔡依靜助理及村長以及檳榔農現地了解情形(見圖),對於百大青農藉由法規漏洞,軟性語帶恐嚇和集體霸凌原墾檳榔農,讓檳榔農欲哭無淚。
內政部為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助青年農民從農政策,於部務會報通過「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增列「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專案輔導之青年農民」為第二順位放租對象,期能解決青年農民面臨耕作土地取得不易的問題,讓更多青年可以投身農業,進而促進我國農業發展。
內政部表示,依據九十九年農林漁牧業普查報告,我國農牧戶經營管理者平均年齡高達六十二歲,且六十五歲以上占四十四%,另有高達七十三%的農牧戶沒有意願繼續從農,農業人力面臨斷層問題,因此,行政院於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核定「新農民培育計畫」,每年遴選百大青農,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五年的專案輔導,協助青年農民克服經營初期困境。
就此百大青農便以國有耕地放租對象第二順序的優勢,也創下台灣農政史無前例的特例,優先承租權僅次於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已實際耕作之現耕人或繼受其耕作之現耕人,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者。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六條百大青農申請者為土地租借「第二順位」,讓許多農民感到不滿與恐慌。加上許多農民可能因占用而未符合資格,因此沒有承租的「優先選」,造成原耕作的農民沒有土地可耕作,因此就沒有經濟來源支撐家庭。一般佔用農民就沒有繼續承租的「優先選」,造成原墾戶之前的投資成本與人力上的消耗,釀成重大損失,希望縣議會議長張峻能協助幫忙,協助保障原墾農民地上物之權益。
近年來百大青農承租國有土地順位問題與權利承租戶引發的糾紛協調陳情不斷,檳榔農首當其衝,百大青農堅稱一切申請程序合法,原國有土地耕作人因土地地目變更程序須放棄租約,重新申請新租約,在申請之際,其順位遠落後於百大青農之後,土地上之作物仍有經濟價值,原墾戶卻直接失去了應有續耕權益,這對苦心開墾栽培的農民而言情何以堪。
檳榔農指控:一、百大青農以集結之勢,針對國有土地原耕戶(開發戶),未取得租約之檳榔園,進行申租。二、百大青農集體行動,合縱連橫以一人為首,垂涎砍伐檳榔樹十五萬/每公頃和苦茶十萬/每公頃的優厚補助,全面掠奪檳榔園。三、砍了樹,種了苦茶苗,領完補助款,藉由法規漏洞吃乾抹淨後就不再經營農事,然後立刻進行下一個目標的搜尋和掠奪。四、百大青農藉由優勢的第二順位取得承租權,把還有地上作物的檳榔,以高價承租給原墾戶,這樣的行徑,簡直是一條蛇扒兩層皮,怎叫人心不倘血,不心寒。五、受害檳榔農指稱,百大青農領頭羊背後有靠山,有在高位者,有國會立委,因此才能如此有恃無恐,強感蠻幹!面對法規漏洞,國產署有內賊,無法作為,農民啞巴吃黃蓮。六、百大青農作地起價,並表示可以不爭原墾戶的承租地,但須付超額的申請手續費。
陳情農民請檢調介入調查,公部門與百大青農領頭羊是否有勾結,其中可有圖利、利益輸送和洩密之違法內幕,農民願意現身說法。
內政部為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助青年農民從農政策,於部務會報通過「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增列「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專案輔導之青年農民」為第二順位放租對象,期能解決青年農民面臨耕作土地取得不易的問題,讓更多青年可以投身農業,進而促進我國農業發展。
內政部表示,依據九十九年農林漁牧業普查報告,我國農牧戶經營管理者平均年齡高達六十二歲,且六十五歲以上占四十四%,另有高達七十三%的農牧戶沒有意願繼續從農,農業人力面臨斷層問題,因此,行政院於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核定「新農民培育計畫」,每年遴選百大青農,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五年的專案輔導,協助青年農民克服經營初期困境。
就此百大青農便以國有耕地放租對象第二順序的優勢,也創下台灣農政史無前例的特例,優先承租權僅次於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已實際耕作之現耕人或繼受其耕作之現耕人,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者。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六條百大青農申請者為土地租借「第二順位」,讓許多農民感到不滿與恐慌。加上許多農民可能因占用而未符合資格,因此沒有承租的「優先選」,造成原耕作的農民沒有土地可耕作,因此就沒有經濟來源支撐家庭。一般佔用農民就沒有繼續承租的「優先選」,造成原墾戶之前的投資成本與人力上的消耗,釀成重大損失,希望縣議會議長張峻能協助幫忙,協助保障原墾農民地上物之權益。
近年來百大青農承租國有土地順位問題與權利承租戶引發的糾紛協調陳情不斷,檳榔農首當其衝,百大青農堅稱一切申請程序合法,原國有土地耕作人因土地地目變更程序須放棄租約,重新申請新租約,在申請之際,其順位遠落後於百大青農之後,土地上之作物仍有經濟價值,原墾戶卻直接失去了應有續耕權益,這對苦心開墾栽培的農民而言情何以堪。
檳榔農指控:一、百大青農以集結之勢,針對國有土地原耕戶(開發戶),未取得租約之檳榔園,進行申租。二、百大青農集體行動,合縱連橫以一人為首,垂涎砍伐檳榔樹十五萬/每公頃和苦茶十萬/每公頃的優厚補助,全面掠奪檳榔園。三、砍了樹,種了苦茶苗,領完補助款,藉由法規漏洞吃乾抹淨後就不再經營農事,然後立刻進行下一個目標的搜尋和掠奪。四、百大青農藉由優勢的第二順位取得承租權,把還有地上作物的檳榔,以高價承租給原墾戶,這樣的行徑,簡直是一條蛇扒兩層皮,怎叫人心不倘血,不心寒。五、受害檳榔農指稱,百大青農領頭羊背後有靠山,有在高位者,有國會立委,因此才能如此有恃無恐,強感蠻幹!面對法規漏洞,國產署有內賊,無法作為,農民啞巴吃黃蓮。六、百大青農作地起價,並表示可以不爭原墾戶的承租地,但須付超額的申請手續費。
陳情農民請檢調介入調查,公部門與百大青農領頭羊是否有勾結,其中可有圖利、利益輸送和洩密之違法內幕,農民願意現身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