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急找看護 小心聘僱非法者
最近許多非法仲介出沒,看準民眾住院急需人手照顧,主動發放名片或將名片放置各大醫院,標榜「一通電話,立即上工」、「政府立案,開立收據」,利用話術技巧誤使民眾深信,以致未查證仲介找的外籍看護而違法上當!台北市勞動局昨(三十一)日提醒,倘若未查驗身分以致聘僱非法者,屆時恐怕違反法令將會受到政府處罰。
台灣人聘僱外國人工作,原則上採取申請許可制,需要檢送文件向勞動部申請,等到申請通國才能聘僱外國人。
勞動局指出,雇主不用向勞動部申請就能聘僱,常見兩種外國人身分,第一,合法居留且與我國設有戶籍國民結婚的「外籍配偶」,另一為合法居留、已申請工作許可且仍在學的「外籍學生」。雇主聘僱外籍配偶仍應查驗身分證或未逾期的合法居留證,事由為「依親-夫」或「依親-妻」,以及居留證上有「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的字樣及依親戶籍謄本資料的「正本」證件。
外籍學生則必須查驗居留證、工作許可函及學生證。呼籲雇主務必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並且「拍照」存證以便自保,同時確認證件為本人所有,並至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資料查詢」網站確認居留證真偽,查驗期間也不得讓外國人先行從事工作,這樣才能避免違法受罰。如有聘僱外國人工作相關問題,敬請洽詢勞動力重建運用處:(02)233816008。
台灣人聘僱外國人工作,原則上採取申請許可制,需要檢送文件向勞動部申請,等到申請通國才能聘僱外國人。
勞動局指出,雇主不用向勞動部申請就能聘僱,常見兩種外國人身分,第一,合法居留且與我國設有戶籍國民結婚的「外籍配偶」,另一為合法居留、已申請工作許可且仍在學的「外籍學生」。雇主聘僱外籍配偶仍應查驗身分證或未逾期的合法居留證,事由為「依親-夫」或「依親-妻」,以及居留證上有「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的字樣及依親戶籍謄本資料的「正本」證件。
外籍學生則必須查驗居留證、工作許可函及學生證。呼籲雇主務必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並且「拍照」存證以便自保,同時確認證件為本人所有,並至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資料查詢」網站確認居留證真偽,查驗期間也不得讓外國人先行從事工作,這樣才能避免違法受罰。如有聘僱外國人工作相關問題,敬請洽詢勞動力重建運用處:(02)23381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