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部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
【記者王先國/台北報導】 2025/04/01

為促使企業持續投入減排,環境部於昨(卅一)日修正發布「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此次修正包括合理化調整有害健康物質費率,同時將氨氮、鋅及錫納入收費項目,並新增能資源化抵減措施,以達成綠色轉型目標。

環境部表示,水污染防治費開徵十年費率未漲,考量污染防治費若低於污染防治成本,無經濟誘因促使污染者減量,經通盤檢討並參考最新廢污水處理防治成本,針對特定行業廢水常見的有害健康物質,如重金屬鉛、鎳、銅、總汞、鎘、總鉻、砷及氰化物等,合理化調整費率以符合「污染者付費」原則,促使排放量較大者承擔相對應環境責任,從而提升企業減污意願。至於各業別普遍具有的共同收費項目如化學需氧量(COD)及懸浮固體(SS),因涉及較廣,本次未調整費率。

另配合近年放流水標準修訂,氨氮已納入管制及逐年加嚴,氨氮是目前污染河段主要未符合水質項目,對水中生物具危害性也是優養前導物質,另鋅、錫同為具累積性之重金屬,故本次徵收項目新增氨氮、鋅及錫,開徵第一年費率氨氮為四十元/公斤,鋅、錫為一千元/公斤。

環境部表示,調整部分費率及新增收費項目預計自民國一一五年開始實施,為減緩對業者影響,開徵後第一年為全額徵收之五折,優惠折扣逐年遞減,至第六年全額徵收。綜上評估費率調整後,僅二千二百家主要為工業區或科學園區下水道系統、晶圓半導體製造業、發電廠、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及電鍍業等行業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