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大利多!中、彰、投、苗無住宅即可申請台中好宅

台中市政府為實現居住正義、減輕青年人經濟負擔,持續推動興建台中社宅,目前好宅進度將來到10,231戶,已達標更超標一萬戶!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針對優化出租辦法修法,重點包含:放寬申請人於中部通勤圈內無自有住宅者即可申請、考量關懷戶經濟負擔能力,減收保證金為1個月,期待透過持續優化出租辦法,照顧有租屋需求的市民。(如圖)
住宅處說明,以往規定申請社會住宅者於全國皆不得持有住宅,考量許多民眾持有住宅地處遙遠,並非實際可供居住處所,因此參酌中部通勤通學定期票範圍,放寬申請人於臺中市、彰化縣、苗栗縣及南投縣內,均無自有住宅者即可申請社會住宅,申請條件更具彈性。
除此之外,以往入住社宅需繳交兩個月的保證金,導致部分經濟條件不佳的市民抽到社宅後,卻因保證金籌措不及而放棄入住。因此住宅處擴大保障其入住社宅權益,將關懷戶保證金調整為一個月租金總額,輕鬆入住台中好宅,落實居住正義。
有意願申請台中好宅的市民朋友,可透過17租網站線上提出隨到隨辦申請(https://17zu.taichung.gov.tw/Portal)。住宅處表示,市府將滾動檢討出租辦法,照顧更多青年、弱勢家庭安居。
住宅處說明,以往規定申請社會住宅者於全國皆不得持有住宅,考量許多民眾持有住宅地處遙遠,並非實際可供居住處所,因此參酌中部通勤通學定期票範圍,放寬申請人於臺中市、彰化縣、苗栗縣及南投縣內,均無自有住宅者即可申請社會住宅,申請條件更具彈性。
除此之外,以往入住社宅需繳交兩個月的保證金,導致部分經濟條件不佳的市民抽到社宅後,卻因保證金籌措不及而放棄入住。因此住宅處擴大保障其入住社宅權益,將關懷戶保證金調整為一個月租金總額,輕鬆入住台中好宅,落實居住正義。
有意願申請台中好宅的市民朋友,可透過17租網站線上提出隨到隨辦申請(https://17zu.taichung.gov.tw/Portal)。住宅處表示,市府將滾動檢討出租辦法,照顧更多青年、弱勢家庭安居。